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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共振成像系统、CT、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等设备资料收集公告

作者: 来源:资产管理处发布日期:2026-10-22 10:04: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示序号

名称

数量

27HX12

高端磁共振成像系统

1

27HX13

高端CT

1

27HX14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浅表器官)

1

27HX15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浅表器官)

1

27HX16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妇产机-肌骨)

1

27HX17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全身机)

1

27HX18

颅脑超声诊断系统(颅脑专用)

1

27HX19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妇产机-胎儿)

1

27HX20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妇产机-体检)

1

27HX21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妇产机-体检)

1

27HX22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全身机-体检)

1

27HX23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全身机-体检)

1

二、参与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型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府采购政策;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论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论证活动;

(3)货物属国家强制且已开办注册登记业务的,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的规定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产品备案表。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4)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代理商应具有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文件(提供的授权如为国内总代给代理商出具的,还应提供制造商给国内总代出具的授权文件)。

三、资料收集要求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下午5:00前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Excel)

2.产品彩页电子版

3.注册证电子版

4.白皮书电子版

每个文件夹中需包含1-4项内容,单个文件夹命名方式:(设备公示序号+设备名称+设备品牌+公司名称);如同时报名多个设备,请分别建立文件夹。

邮箱:18554326115@163.com

联系电话:0543-3258251、0543-3258250

QQ论证群:613722343 (须报名人搜索群号进入,及时关注群内通知发布。)

附件:

附件1.报名表.xlsx

 

预约及咨询电话:0543-3256969(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3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00) 投诉电话:0543-32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