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科室:
学校实践教学优秀教师、优秀带教教师和优秀教学管理先进个人评优推荐工作已经启动,申报表格及材料见附件1-3。请申报教师务必于2017年12月28日(周四)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到新办公楼318室进行申报材料审核。需上交材料包括纸质申报表2份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教育处邮箱(byfyjyc@126.com),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现场审核后自行带回。
备注:
1.请按照申报表要求如实填写,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在2017年上课的教学日历复印件。
2.表中涉及时间填写格式为:2017.12.28
3.限报说明:实践教学优秀教师非学校编制可以申报,实践教学优秀带教教师和实践教学管理先进个人学校编制可以申报,申报实践教学优秀教师,需在2017年度承担过大四理论授课和见习带教任务,仅承担实习带教任务的教师不能申报实践教学优秀教师。如申报实践教学管理先进个人将不能同时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
4.申报表中“本年度课堂教学评估成绩”请填写2016年度教学结果:优秀/良好(其中评教分数90及90分以上为优秀、90分以下为良好)。其他项目均填写2017年内容,时间期限: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5.论文类别:SCI收录、SSCI收录、CSSCI收录、CSCD核心库、EI收录论文、CSCD扩展库、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滨州医学院学报发表教学论文、其他。
6.立项、成果、奖励级别: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校级、院级,详细标准请参考附件中《滨州医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滨医行发〔2014〕19号,附件4)。
7.名次:立项、论文、获奖、教材中名次填写,其中立项、论文、获奖,格式:如果自己在第2位,共5个人参加,填写为2/5,.如果只有1个作者完成或1人承担课题或申报奖项,则填写独立。通讯作者填写通讯作者;教材填写主编、副主编、编委,其中主编/副主编,如果为第2位,共计3个人,则填写主编2/3或副主编2/3。
8.表格中教研室意见务必分别由科室主任、教研室主任签字。
9.教研室平均教学工作量为本教研室每学年的理论课和见习课总量除以教研室实有教师数计算,请各教研室秘书进行核算。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教育处
2017-12-25
附件1 滨州医学院2017年度实践教学优秀教师申报表.doc
附件2 滨州医学院2017年度实践教学优秀带教教师申报表.doc
附件3 滨州医学院2017年度实践教学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附件4 关于印发《滨州医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