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医附院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作者:舒洋  来源:党委宣传部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9-12-10 11:34:16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指导意见》、《滨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启动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自2019年12月10日零时起,我院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所有允许单独向患者收费的医用耗材,以实际购进价格“零差率”销售,医院因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将主要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做好同医保支付衔接等方式妥善解决。

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工作,是山东省继2016年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之后又一重大惠民举措。通过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建立公立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优化公立医疗机构收入结构,着力解决医用耗材价格虚高、过度使用问题,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具体措施为全面取消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所有单独向患者收费的医用耗材,以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实行“零差率”销售;降低部分大型设备检查、检验项目价格,提高综合、病理、治疗、介入、手术、中医类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

本次调整按照结构调整、有增有放、有升有降、提升优势、补强短板、逐步到位的原则,严格控制医用耗材费用增长,确保医保基金可承受、公立医疗机构良性平稳运行、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


】【打印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