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委员会 关于评选2018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党委宣传部  来源:党委宣传部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9-02-25 17:03:47 【

各部门、科室,各党总支:

2018年,在院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全院上下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新闻宣传工作在医院管理、学科建设、新技术新项目推广、人才培养、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和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新闻舆论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得到显著提升,为推进医院科学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新闻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二、参评范围

先进集体参评范围:全院各部门、科室。

先进个人参评范围:全院兼职从事新闻宣传工作的教职医护员工。

三、评选条件

(一)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参评条件

1.思想态度端正。遵循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2.领导高度重视。单位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有一定的考核保障措施。

3.新闻宣传成绩突出。善于发现挖掘工作亮点,积极向党委宣传部报送信息,报道准确、及时,效果显著,发表在院内外媒体的稿件数量多、质量高、影响大。没有负面新闻报道及漏报重要新闻事件发生。

4.宣传阵地管理好。单位所属网站、新媒体等舆论阵地布局完整,管理规范,特色鲜明,栏目内容充实丰富,更新及时。

 5.因网络舆情消极应对或推诿、对医院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评资格。

(二)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参评条件

1.热爱新闻宣传工作,能够围绕医院及单位中心工作有效宣传;

2.思想品德好,责任心强,有良好的采访作风,具有兼职新闻工作者的良好职业道德和素养;

3.工作积极主动,认真履行部门通讯员职责,及时充分展示本部门的工作成效与特色;

4.积极配合党委宣传部做好各项重大工作或活动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5. 积极向院级媒体投送稿件,有一定数量的稿件被采用,稿件质量较高;

6.无失实报道、抄袭行为、责任差错现象和漏报重要新闻事件发生。

四、评选办法

(一)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根据网站主页评选得分(占40%)、新媒体评选得分(占30%)、在社会媒体刊发稿件得分(占30%)三部分得分排名,取前10名。

(二)党委宣传部根据单位和个人发稿量换算成分数后按综合排名确定名额。

(三)评选最终名额,院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减。

(四)此次评选执行意识形态一票否决制。

五、计分标准

(一)在医院网站主页发表新闻稿件,重要新闻每条5分,一般新闻3分。

(二)给官微投稿且被采用每条10分。

(三)在国家级纸媒、网络媒体、新媒体、广播电视等媒体刊发新闻稿件,综合稿件每条50分,一般性消息每条30分。

(四)在省级纸媒、网络媒体、新媒体、广播电视等媒体刊发新闻稿件,综合稿件每条30分,一般性消息每条20分。

(五)在省级媒体住滨州站和市级纸媒、网络媒体、新媒体、广播电视等媒体刊发新闻稿件,综合稿件每条20分,一般性消息每条10分。

(六)同一条消息在院内不同媒体刊发,不累计加分,按最高分计;同一条消息在院内外不同媒体刊发,院内分有效,院外媒体的加分办法为:如果同一条消息被院外同类媒体转载,记最高分,被不同形式媒体转载,累计加分。

(七)计分统计时间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六、评选程序

(一)分数核定。党委宣传部统计各部门、科室及个人发稿情况并换算成分数,形成最终排名(草)。

(二)分数审核。邀请部分科室人员组成评审专家组,对核定的分数进行审核。

(三)评选。医院评审专家组根据审核分数和相关标准,确定初步名单,报医院党委研究。

(四)公示。拟表彰名单进行为期三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表彰。公示无异议后,医院将行文,并在全院意识形态与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予以集中表彰。

七、工作要求

各部门、科室要高度重视,把本次评选工作作为巩固意识形态阵地,加强思想舆论引领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认真总结一年来的新闻宣传工作,严格标准、严格要求,做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谋划好今后的新闻宣传工作,推动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中共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委员会

2019年2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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