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惟俭可以助廉,惟恕可以成德。”出处:《宋史・范纯仁列传》。
解析:只有节俭可以辅助养成廉洁的作风,只有宽容可以成就品德。节俭意味着减少物质欲望,不追求奢侈的生活。一个官员如果生活奢侈,往往容易陷入对财富的过度追求,从而走上贪污受贿之路。而懂得宽容他人,能够避免因为个人的恩怨或者过度的私利计较而滥用权力。例如,一位官员保持节俭的生活习惯,日常起居简单朴素,就不容易被金钱所诱惑;同时,对待下属和百姓能够宽容,不利用职权进行报复或者谋取私利,这有助于他品德的完善和廉洁形象的树立。
【警示案例】
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二)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新时代共产党人作风建设的重要遵循,彰显着我们党勇于自我革命的鲜明品格。节假日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节点,也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考点”,腐化堕落往往源于小事小节的失守,违法犯罪大多肇事于破纪,广大党员干部要不断增强遵规守矩意识,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格家风家教,节俭过节、文明过节、廉洁过节。
【案例一】切莫违规公款吃喝。 2015年12月,某区某街道原党工委书记付某某从街道财政所借出现金14.6万余元,用于春节期间走访相关单位人员,招待相关人员洗温泉浴、就餐等,并将上述费用以支付河道清淤工程费及办公用品的名义核销。此外,付某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因此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党纪: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三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警言:公款吃喝莫要沾,潜心笃行过年关。广大党员干部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摒弃侥幸心理,自觉远离套取项目资金吃喝、虚列开支公款吃喝、超标准公务接待、公款购买高档食材用于接待、利用公权接受宴请、转嫁摊派吃喝费用等违规公款吃喝,坚决杜绝“舌尖上的腐败”。
【案例二】切莫违规操办酒席。 2017年11月,某市某区经济合作局干部蒙某某在驻村扶贫期间,通过当面邀请、发请柬、发微信消息和打电话等方式,邀请该局领导、同事、该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干部职工、某镇11个贫困村的第一书记和部分驻村工作队员参加本人婚宴,违规收受礼金1.53万元。2018年12月,蒙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党纪: 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警言: 广大党员干部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借节日之机,利用职权邀请下属、违规邀请管理对象、分批宴请化整为零、多地操办逃避监督、奢华攀比铺张浪费、公共场所张贴告示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守纪律规矩,筑牢廉洁防线。
【案例三】借赌受贿将严惩。 某镇党委书记马某多次接受农业开发公司负责人刘某、建筑公司范某等人安排的牌局,以赌博形式收受贿赂400余万元,并多次在工程项目上“关照”,马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党纪: 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七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第一款。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收支等方面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警言:党员干部若以赌博之名,行敛财之实,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身为党员干部,要增强纪法意识,常敲“警示钟”,用好“手中权”,走好“人生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