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医院院史馆资料及实物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宣传统战处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8-10-31 11:37:42 【

各总支、各科室:
    为展现我院四十余年建设发展的变革历程,我院将筹建院史馆,并自即日起向全院及社会各界征集图片、影像及有关历史实物。
一、征集内容及要求
    1、反映医院创立和重要发展过程中的有关资料;
  2、早期医院党政领导、教授的任命、聘用、奖励等文件材料;
  3、撰写、编著、发表的文章和出版物、工作笔记或日记、教案手稿及信函等,使用过的有关典型纪念实物等;
  4、各个时期上级领导、知名专家、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来宾来院视察、参观访问、演讲时的照片、影像、题词、记录、文章及刊有相关报道等资料;
  5、医院早期制发的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印刷品样本、各类文件、印章、院徽、院标、个人身份证件(如工作证、学生证、借书证等)、纪念品、票证等;
  6、反映医院不同时期风貌的老照片、匾额、碑石(文)及拓片和带有以前医院名印记的物品等;
  7、医院、职工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或评比活动)形成的文档(聘书、奖状、代表证、证书、通知等)、实物(奖品、纪念品)和照片、声像资料等;
  8、反映医院和职工个人各个时期医疗、教学、科研重要成果的奖状、照片、实物、音像等;
  9、医院和职工个人各个时期编写的教材和早期购买或制作的具有代表性的教具、仪器设备、模型等;
  10、反映或记载医院职工重要成就或在社会上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照片、实物、音像、书刊等);
  11、其它以上尚未列及、但能够反映医院历史和发展的有关材料和实物。  
二、征集方式
  1、接受捐赠。对愿意将个人收藏的医院院史资料、实物捐赠给医院者,医院将颁发荣誉证书;
  2、代管、复制。对特别珍贵的资料、实物,本人有保存意愿的,医院可代为保管,或复制(翻拍)后将原件归还本人;
  3、实物和老照片所有人均需留下详细的个人信息,所有物品均请附上说明(包括物品年代、主人公、背后的故事等)。医院将详细登记,院史馆陈列时将标注实物来源。
三、征集范围
  全院职工(包括在职、离退休及调离的职工),曾经在我院学习、实习的学生、进修医生等,社会各界人士。
四、奖励措施
  所征集到的资料及实物一经院史馆收藏,医院将标注捐献者姓名并颁发荣誉证书;对价值重大的,可予以物质奖励。
五、征集接收科室
  此次征集活动由医院宣传统战处统一负责。

    联系电话:杨新芳
  联系电话:3258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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