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劳模)名单的通知
作者:工会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7-12-15 11:45:57 【

各市医务工会,委直属单位工会,高校附院工会:

为切实做好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根据省总工会、省直机关工委工会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报送困难职工(劳模)名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的困难职工(含劳模)范围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仍然困难的职工;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难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职工;因各类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

驻济直属单位同时需向省直机关工委工会报送的困难职工具体条件为:连续6个月以上家庭实际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未经政府救助,生活特别困难的干部职工家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干部职工家庭;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浮50%),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干部职工家庭;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含)以内 ,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干部职工家庭。以上所提“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济南市区标准为596元/月。如夫妻双方均在省直机关单位工作的,只一方享受救助。

为使更多确有需要的困难职工参与到活动中来,已经连续两年报送的人员此次原则上不再报送。

二、建立完善困难职工(含劳模)档案

对于送温暖活动走访慰问的困难职工,必须依档帮扶,先建档,后发放、实名制。帮扶资金只能在已建立固定的困难职工档案和临时性困难职工档案的困难职工中使用。各市、各单位报送的名单务必按照困难职工档案表及填表说明(见附件1)的要求,完整填写档案信息。其中,驻济直属单位工会还需填报省直机关困难职工情况统计表和困难职工档案(见附件2、3)。

三、报送要求

鉴于帮扶资金有限,我会根据2017年各市、各单位报送的困难职工情况,参考各市经济状况等因素,制定了2018年省医务工会走访慰问的困难职工人数分配表(见附件4)。各市、各单位须严格按照困难职工范围条件,报送人数须控制在分配名额内,经过所在单位网站、公示栏等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且无异议者方可上报。报送的人员原则上应从我会困难职工档案系统已建档人员中选取(个别临时增加的除外),且须注明是否已在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建立档案。

四、报送时间

请各市、各单位将困难职工档案表等相关材料(一式两份)经工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工会公章后,于2017年12月24日前报送我会,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ywgh@126.com

联系人:周  瑞,联系电话:0531—67876365。

附件:1.困难职工档案表

   2.省直机关困难职工情况统计表

      3.省直机关困难职工档案

      4.2018年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名额分配表

附件.doc

山东省医务工会工作委员会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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